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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召开落实省委《意见》暨厅机关党的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9日作者:省司法厅

3月28日上午,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召开落实省委《意见》暨厅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专题组织学习《省直机关党委书记学习贯彻省委<意见>培训班暨2016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厅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厅机关党委书记邓传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和各党支部(党总支)党建工作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厅纪委(监察室)主任陶峥嵘组织学习了省纪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典型案件的通报》,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赵志国传达学习了省直机关党委书记学习贯彻省委《意见》培训班暨2016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就厅机关“我为精准脱贫办实事”、厅机关工会换届选举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厅机关“三万”活动和“我为精准脱贫办实事”工作组组长陈支平就“我为精准脱贫办实事”有关具体工作作了说明。

  邓传荣强调,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体党员干部要同心协力,把党建责任扛在肩上,任务拿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邓传荣要求,2016年厅机关党建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务实抓党建、从严抓党建,在全系统党建工作中发挥好示范作用。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学习宣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学习和辅导,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务干部和党员干部对《意见》的理解。二是紧密结合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意见》的有力贯彻。各党支部(党总支)要结合各处室(单位)自身任务特点,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细则,推动《意见》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考评力度,确保《意见》有效落实。厅机关要把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年终目标责任制检查、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并加强对各党支部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的督促检查。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为贯彻落实《意见》提供有力保障。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一同安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为《意见》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厅机关党委抓好具体的执行和落实工作,确保《意见》各项要求最终落到支部,落到每个党员干部。 

  会后,赵志国对各党支部(党总支)党建工作联络员进行了培训指导,充分肯定厅机关党建工作联络员在机关党建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作出的贡献,并总结出党建工作联络员要掌握的“四个好”工作法,一是打好基础,二是当好助手,三是做好记录,四是整好资料。